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水环境监测标准与指标)

时间:2025-05-05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

通过分析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位置、方式、规模是否合理可行论证入河排污口设置运行后对水域产生影响包括水量、水质水域功能、水域生态及水域内取用水行为地下水水位等。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试行)已经发布,可以作为执行依据。

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需详细列出排污口位置、水质影响等内容,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审批公告:同意设置的将予以公告,不同意的将说明理由并告知救济途径。后续监督与管理:登记与监督:已经设置的入河排污口需要登记并接受后续监督。特殊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管理有特殊要求。

入河排污口论证范围是入河排污口设置位于左右岸跨界河流的,应征求对岸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对入河排污口设置位置距离河流下游区界距离小于5公里的,应征求下游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意见。根据中国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公告查询可得入河排污口论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