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及时排除污废水,防止内涝和水污染,保护城市环境,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排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排水设施的使用、保护,均适用本条例。
4、您好!根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因此,要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执法主体是建设部门。
5、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关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确定,我们可以参考《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第五条规定,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权归属于国务院的建设主管部门。这意味着,对于城市污水排放入管网的行为,其执法责任主要落在建设部门的肩上。
6、哈尔滨市的节约用水条例中,第六章专门探讨了相关的附则内容。其中,第五十六条明确指出了再生水的定义。再生水是指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工艺,达到特定水质标准,可用于特定范围而非饮用的水资源。它在城市水资源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体现了对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考量。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明确国家和地方要编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易发生内涝的城市、镇,还应当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强调多专业规划协调,体现了排水综合管理理念。以下浅谈四个方面的理解。
2、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有效指导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条例十分重视规划的引领和控制作用,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规划与建设”作了专章规定。
3、法律分析: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的原则。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明确了污水处理许可制度,规定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排水户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时,必须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申请时,排水户需确保排放口符合规划、预处理设施完备、污水排放标准合规等条件。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3、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条例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垃圾、渣土、油污、施工泥浆等废弃物。这有助于保护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设施损坏和污染。
5、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内涝灾害和水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6、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关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的确定,我们可以参考《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的第五条规定,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权归属于国务院的建设主管部门。这意味着,对于城市污水排放入管网的行为,其执法责任主要落在建设部门的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