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污水处理(潮州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

时间:2024-10-19
 

潮州市浮洋镇污水处理厂在哪里

潮州市浮洋镇污水处理厂在潮州市潮安区外环北路孚中初级中学西北侧约60米。名称:湘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潮安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经理部第一分部。

浮洋镇陇美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有生活、工业、回用三个方面。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水处理:制药工业废水制革工业废水纺织工业废水机械加工工业废水。中水回用:需经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潮州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黄冈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2、”将第四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在黄冈河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饶平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白莲河库区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库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1、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韩江流域(以下简称韩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2、第十七条:禁止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及设置临时搭建物、漂浮物。现有项目及构筑物由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该区域内禁止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3、第一条 为保护本省韩江流域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韩江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韩江流域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韩江流域的地表水体水质保护。

4、”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5、不可以钓鱼。根据《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个人在韩江流域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规定范围内游泳、垂钓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可以处以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6、第十二条 流域水量分配应当依据流域规划、流域水资源现状和供需情况,以流域为单元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制定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质水量双控制的原则,保障流域内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航运和生态环境用水;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利益,统筹流域外的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