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下列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等。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以下环境监测活动进行管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以及其他为环境管理活动提供监测数据的环境监测活动。第三条 环境监测工作是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的法定职责。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明确答案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是一套针对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其主要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人类健康,推动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包括监测网络的建立、监测计划的制定、监测数据的收集与分析、监测结果的报告与公开以及超标处理等方面。
1、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对于产品A的生产,存在两种主要工艺:工艺B和工艺D。 工艺B引起的水污染物包括a、b、d、e和f,而工艺D引起的水污染物包括a、b、d、e、g和h,y。 在具体的监测过程中,a、b、d、e被认定为必测项目,因为它们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被监测。
2、工艺B产生的水污染物是a,b,d,e和f 工艺D产生的水污染物是a,b,d,e和g,h,y 那么在具体的监测中,a,b,d,e就属于必测项目。至于是监测f还是g,h,y,则要看被监测对象采取的是哪个工艺了。所以在实际应用中,所谓选测项目,就是根据受检对象确定的。
3、必测项目是在复合式衬砌和喷锚衬砌隧道施工中必须进行量测的项目,包括洞内、外观察,周边位移、拱顶下沉和地表下沉,其中地表下沉仅限隧道洞口段和浅埋段(隧道埋深≤2倍隧道开挖宽度条件下)为必测项目。
4、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监测重金属类、农药类及pH共11个项目。《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将土壤监测项目分为三类:规定必测项目、选择必测项目和选择项目。
5、为我国环境监测系统提供全面执行固体废物相关法规和标准的监测技术支持。 监测内容 1 危险废物毒性试验鉴别 必测项目包括: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急性毒性、放射性。选测项目包括:爆炸性、生物积累性、刺激性、感染性、遗传变异性、水生生物毒性。
1、环境监测站是有一定的执法权利的。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
2、环境监测站没有什么实权的,钱的话工资、奖金、待遇也一般,没有环保局好。环保局的话权利有,不过你们老师说的很对,但是在环保局做好的话待遇还是不错的,楼主明白的。
3、环境监测站只针对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部门在法律上只履行监测的职能,不履行现场执法的职能。
4、法律分析:环保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当然是有行政执法权的。环保局的最高机关系国家环保部,隶属于国务院管理,总称:国家环境保护部。
5、环保局通常直属环境监测站、环保科研所、环境执法大队等,有的还有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辐射管理中心、机动车尾气管理中心等。环保局局机关人员是公务员编制。其直属机构是事业编制。不过根据情况,机构各科室和直属机构干部可以相互调整。机关单位 机关单位,指国家机关,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6、属于环保局的下属部门 环保站分两类:一类是环保监测站,负责技术监测,属事业单位或参公事业单位,另一类是环保监察站(各个地方名字都有所不同),负责环保执法,书行政单位。
1、环境监测系统属于强制检定范围。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环境监测站的检验报告,作为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其仪器设备应该属于强检。
2、【答案】:A、B、C、D 《计量法》第9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强制检定指的是: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及环境监测4 个方面列人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的一种检定。
4、环境监测仪器与贵单位(公司)其他计量仪器设备一样必需纳入强捡。除非你单位生产工艺过程无须受控,无须计量。但凡用到计量器具就必须定期通过计量局下属各专业部门的计量检测。这样既是对你们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计量必需统一,计量误差必需控制在一定范围。
三)样品在采集、运输、保存、交接、制备和分析测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样品质量。(四)现场测试和样品的分析测试,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方法;需要采用国际标准或其他国家的标准时,应进行等效性或适用性检验,检验结果应在本环境监测机构存档保存。
第二章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4】可比性:要求同一实验室、不同实验室的监测结果具有结果准确度一致性。通常用数理统计的 t-检验法来检验其显著性差异,评定其可比性。 【5】整体性:环境监测要保证预期监测计划取得系统性、连续性的有效样品的监测,具有完整性。
1、使用已废止的标准开展环境监测违反以下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公布环境质量标准,按照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环境监测标准已经废止,那么使用该标准进行环境监测就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规定。
2、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第九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节严重的,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4、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